|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市人才工程人选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通知 武人社发【2001】95号 |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十百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办发〔2004〕2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13人才工程”人选培养日常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武人〔1999〕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对我市“十百千人才工程” 和“213人才工程”人选科研项目进行择优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市“十百千人才工程”和“213人才工程”人选。资助的重点项目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光电子信息产业化项目、生物技术与新医药产业化项目、农产品加工产业化项目、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制造业信息化项目、机械制造与机电一体化等项目,以及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 二、资助办法及相关要求 1、从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中择优遴选15个左右的重点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资助经费。对从事我市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的人选予以倾斜。 2、获市人社局资助的人选所在单位应按1:1比例为获资助人选匹配经费。对暂未获得市人社局资助的人选,各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择优予以资助。 3、各单位对本单位人才培养工程人选,要制定相应的培养措施,给予必要的资助,创造有利于人才更快成长、多出成果的良好政策环境,加速培养壮大我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队伍。 4、市人社局对获资助人选的项目将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并建立考绩档案,及时掌握资助项目的进展、经费使用、匹配经费到位情况。对违反资助经费用途和弄虚作假的,市人社局将追回资助资金,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5、获资助的项目完成后,有关单位要撰写资助工作报告,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组织申报工作,抓紧确定申报人选,整理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报告; 2、《武汉市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样附后),并提供电子文本。 各人选的申报材料须经市直各主管部门或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2日。 附:武汉市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汉口黄孝河路5号 邮政编码:430015 联系电话:82402020 电子邮箱:whzj@vip.163.com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武汉市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科研项目 择优资助申请表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党 派 |
| 最高学历 |
| 学 位 |
| 博士后 | □是 □否 | 毕业学校 |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 从事专业 |
| 技术职称 |
| 留学国别、学校及专业 |
| 留学时间 |
| 取得学位 |
| 工作单位 |
| 行政职务 |
| 专家类别及年份 |
| 人才工程类别及年份 |
| 申请资助项目名称 |
| 申请资助金额 |
| 申报资助项目类别 (用“√”选项) | 自然科学类 | □基础研究 □应用研究 □技术开发 | 社会科学类 |
| 办公电话 |
| 手 机 |
| E-mail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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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助项目简介及评鉴 (此栏可附页) 三、审核批准意见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含 经 费 匹 配 意 见 ︶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 人 社 局 审 批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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