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 劳动保障政策 >> 社会保险 >> 医疗保险
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查询服务的通知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武劳社[2008]62号

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查询服务的通知

医保中心、信息中心、各社保处(东湖分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保证参保人员方便快捷地查询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个人帐户查询是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知情权的重要途径,也是政务公开的明确要求。目前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配备的圈存机、武汉劳动保障服务网(www.whl2333.gov.cn)和社保经办机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办事窗口查询个人帐户信息。各社保经办机构、“两定”机构和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应高度重视个人帐户查询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尽最大努力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
    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应做好圈存机的维护维修工作,方便参保人员查询个人帐户。圈存机因故确实不能使用的,只要参保人员有查询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有工作人员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帮助参保人员查询,不得设置附加条件。
    三、各社保经办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医保办事窗口应积极为参保人员提供个人帐户查询服务,不得无故推诿。要加强政策及操作流程宣传,方便参保人员通过各种途径自主查询个人帐户信息。
四、社保经办机构应做好信息系统维护工作,保证网络畅通,同时加强对“两定”机构的监督指导,督促“两定”机构按要求提供服务。对于在检查中和经参保人员投诉发现不提供查询服务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对不提供查询服务的“两定”机构,还将暂停其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服务。


                              二ΟΟ八年七月十五日



武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鄂ICP备05018846号